8月26日,上海市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施行。其中,涉及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支持公積金“又提又貸”等多條公積金政策優化。
這兩天,很多網友在后臺問,上海本次公積金政策調整涉及的幾方面,寧波現行情況是怎么樣的?
其實,這兩年,寧波市住建部門、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認定、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貸款額度,以及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新房、二手房購房首付款等等方面,已經作了多輪政策優化調整。
可以這么說,大家“羨慕”的上海公積金新政中關于購買綠色建筑住房可享貸款額度上浮、多孩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支持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等內容,寧波早就有了,并且力度一點不遜上海!
這篇,就再為還有些混淆新老政策的意向購房者,梳理匯總一遍寧波現行與購房相關的主要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在有新的政策調整前,建議收藏,隨用隨看!
一、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和貸款次數認定標準
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和貸款次數認定,直接關系到最高貸款額度、最低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
寧波最新一次的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和貸款次數認定標準調整,是在2024年7月9日。
調整后,即日起,在寧波市新購自住住房(購房時間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簽約的時間為準)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家庭住房套數和貸款次數認定,同時看兩方面:
一是購房所在區(縣、市)的家庭住房套數(以購房所在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數查詢結果或認定證明為準);
二是全國范圍內的家庭公積金貸款次數(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為準)。
具體認定標準是:
1.在購房所在區(縣、市)內沒有家庭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家庭公積金貸款次數不超過1次的,按首套房認定;
2.在購房所在區(縣、市)內僅有1套家庭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家庭公積金貸款次數不超過1次的,按二套房認定;
3.在購房所在區(縣、市)內有2套及以上家庭住房,或在全國范圍內已經有2次家庭公積金貸款的,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4.家庭已有1次公積金貸款且尚未結清的,須在結清后方能進行二次申請。
二、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
寧波最新一次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也是在2024年7月9日。
調整后,即日起,在寧波市新購自住住房(購房時間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簽約的時間為準),不再區分新建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認定為首套房的,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一律為20%;認定為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一律為25%。
另外有一種特殊情況,即在2024年10月6日后購買保障性住房且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可至15%。
三、公積金貸款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對公積金貸款利率的最新一次調整,是在2025年5月8日,下調了0.25個百分點,即:
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房由2.35%下調至2.1%;二套房由2.775%下調至2.525%。
5年期以上(不含5年),首套房由2.85%下調至2.6%;二套房由3.325%下調至3.075%。
據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時確認:
寧波市自2025年5月8日起新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5月8日前已審批未發放的公積金貸款,按照調整后的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2025年5月8日之前已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執行中的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約定,自下年1月1日起調整為新的貸款利率。
四、公積金貸款額度
下面所說公積金貸款額度,都有一個前提條件,即申請貸款時已連續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否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額度,有最高貸款額度和可貸額度之分。在實際計算時,又與連續繳存時間、公積金賬戶余額、家庭住房套數、公積金貸款次數、貸款年限以及是否存在多孩家庭、學歷、高層次人才等上浮情形相關。
寧波市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最新一次調整,是在2024年7月9日,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以下簡稱“賬戶余額”,不包括按照公積金管理的其他資金(比如按月補貼)、最近一年內一次性補繳公積金的金額)的15倍調高至了20倍,即調整后,可貸額度=賬戶余額×20,最高不能高于當期最高貸款額度。
寧波市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的最新一次調整,是在2024年10月6日,兩檔額度分別提高了30萬元。調整后:
一檔是130萬元,僅適用于“首套首貸”,即連續繳存公積金滿24個月、首次申請公積金購買家庭首套房;
另一檔是110萬元,適用于除“首套首貸”以外的所有情況,無論是連續繳存未滿24個月,或不是家庭首套房,或不是家庭首次公積金貸款,或其他。
然后在上述基礎上,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
一是多孩家庭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
二是各類人才支持政策。在寧波市就業并繳存公積金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碩士畢業生,2023年5月1日后在寧波市購房(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簽約時間為準)的,可貸額度可分別上浮20%、30%;高級及以上層次人才,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50%。
三是綠色建筑支持政策。這是2025年4月21日最新做出的公積金政策調整,即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為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的,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
這里要特別注意,計算貸款額度時,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家庭成員中學歷可就高,學歷、多孩上浮優惠政策可疊加享受。但綠色建筑住房公積金貸款上浮優惠,與多孩家庭、各類人才等支持政策,不疊加享受。即——
多孩家庭,且非本科/碩士/高層次人才,無論購買的是否為新建商品住宅或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是否為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可貸額度=賬戶余額×20×1.2;
非多孩家庭,但為本科/碩士/高層次人才,無論購買的是否為新建商品住宅或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是否為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可貸額度=賬戶余額×20×1.2/1.3/1.5;
多孩家庭,且為本科/碩士/高層次人才,無論購買的是否為新建商品住宅或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是否為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可貸額度=賬戶余額×20×1.2×1.2/1.3/1.5;
非多孩家庭,且非本科/碩士/高層次人才,購買的是新建商品住宅且為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可貸額度=賬戶余額×20×1.2。
但要注意,可貸額度并不等于實際貸款額度。
實際貸款額度,還需滿足還貸能力測算。具體而言,就是貸款后的月供,需不超過繳存基數的60%。關于大家具體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可以通過“浙里辦”-“公積金”-“公積金查詢”-“賬戶詳情”查看。
另外,寧波市公積金貸款的保底貸款額度也已調整至25萬元/戶,即公積金實際可貸額度低于25萬元的,一律按25萬元發放。
五、公積金賬戶余額可提取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目前,在寧波無論購買新建商品住宅還是二手住宅,滿足條件的都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首付款。
其中,關于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宅首付款的政策,自2024年10月6日起施行——在寧波全市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關于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二手住宅首付款的政策,則自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在寧波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在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的購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向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需要注意,無論是支付新建商品住宅還是二手住宅的首付款,合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總額都不得超過住房的首付款金額,且以提出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限,按百元整取。
只有當購房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時,方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且合計金額不超過首付款。
購房人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能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不能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
六、公積金賬戶提取金額可合并計算貸款額度
2024年10月6日起,繳存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申請貸款日前(含當月)近六個月內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資金(包括購房提取的、還貸提取的、支付新房或二手房購房首付款提取的等),可合并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
即,繳存職工在申請貸款日前六個月內提取的個人賬戶資金,不影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最后,看省流版圖表:
點擊圖片可放大查看。
另外,每次有城市發布取消住房限購或調整限購政策的消息,后臺都有網友會問,寧波什么時候放開限購?
那么有必要再正式說一次——
早在2023年9月28日,寧波市住建局會同市級相關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就已明確,寧波全市范圍內即日起取消限制性購房政策!
責任編輯:楊博 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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