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明頒發了全區首張、全市第二張《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暨《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整個辦理過程從企業提出申報要求到完成許可證頒發僅用了兩天,比原本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三證”時間縮短了兩個多月。
今年9月,自然資源部印發了《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對現行用地審批和城鄉規劃許可流程進行再造,避免同類事項多頭審批。上海率先響應,“十一”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向上海大歌劇院項目建設單位核發了全國首張《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暨《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崇明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用地科科長蘇斌告訴記者,以前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分屬本市“城鄉規劃管理”和“土地管理”兩類不同管理的三張獨立許可證書,在辦理程序上也存在先后關系,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再辦理《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最后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書》。“在申報材料齊全的前提下,每個審批事項均需經外網申報、窗口收件、經辦審理、部門審核、領導審定和文印核發6個管理流程,建設單位從準備材料到完成發證一般需要兩個多月。”
10月8日,崇明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接到上海崇明水務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對陳家鎮水廠二期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的申報要求后,于10月9日核發完成項目建設用地供地批文,10月10日完成項目材料審查,并當場向項目建設單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暨《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在本次審改工作中,相關部門通過流程再造將三證的許可內容重新整合,將核發的許可批文優化為“關于核發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暨《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的決定”,并在許可批文中明確“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再另行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我們對行政許可審批進行了簡化,對現行的土地管理和城鄉規劃管理進行流程再造,對劃撥土地建設項目,將征地結案表、征收公告、房屋征收決定或補償協議等不再作為審批事項的前置條件,以告知承諾方式后置辦理。”蘇斌告訴記者,此外工作人員還按照“一類事項一個部門統籌、一個階段同類事項合并”的要求,將以往涉及多個業務部門辦理的工作合并到一個部門辦理,縮短了申報、受理、辦理時間。
“將來,我們要全面推進‘合并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準’,縮短各類項目審批時限,加速項目落地,以‘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為總要求,繼續為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崇明案例’。”崇明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龔霞表示。